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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德区商品房预售款
使用申请审查工作协议书

  顺德区商品房预售款
使用申请表

 

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申请流程
  佛山市顺德区房产管理局委托我会协管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部分工作,为了发挥我会自律精神,凡是我会会员申请使用受监管商品房预售款的,由我会负责审查申请用款并有权前往施工现玚勘查工程进度,具体操作如下:
  一、预售人应在领取《预售许可证》后15个工作日内,与商会签订《商品房预售使用申请审查工作协议书》,并向商会提交以下资料留档:
  (一)预售人与区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商品房项目所在地银行已签订的《佛山市顺德区商品房预售专用帐户监管协议书》(复印件一份);
  (二)预售人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三)区建设局发放的《预售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二、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申请、审批
  (一) 预售人申请用款用于支付法定税费的,按如下规定处理:
  1、用于支付行政事业、服务收费的,预售人提交《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申请表》(一式两份)及缴款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交易中心核准后款项直接拨付到收费单位帐户上;
  2、用于交税的,由预售人与税务部门签订缴税协议,报交易中心备案后通知监管银行。将来预售人报税后,税务部门可在预售款专用帐户上扣缴,预售人应在每月1 5目前向交易中心提供的预售款专用帐户对帐单上列明扣税情况。
 
  (二) 预售人申请用款用于其他方面的,计算预售人各预售款专用帐户的余额合计,比照后续工程款额后,按如下规定处理:
  l、 预售人申请使用超出核定后续工程款部分的款项的,提交《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申请表》(一式三份),房地产商会直接批准用款,拨付到预售人指定的帐户上。
  2、预售人申请使用低于(含等于)核定后续工程款部分的款项的,预售款进专用帐户金额必须达到项目累计销售额90%,未达到规定进帐率的,不能批准用款;如有特殊情况经会长或执行副会长审批同意后才能用款,但款项必须用于已申报备案的后续工程范围。符合规定的预售人须向商会提交以下材料:
  ⑴、用于支付工程款的,提交
  ①《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申请表》(一式三份);
  ② 预售人用款计划:
  ③ 承建商用款申请;
  ④ 监理单位出具施工进度证明。
  ⑵、用于支付购买建筑材料、设备的,提交
  ①《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申请表》(一式三份):
  ② 预售人用款计划;
  ③ 供货方用款申请;
  ④ 监理单位出具施工进度证明。
  ⑶、提供预售款专用帐户对帐单复印件一份。
 
  三、商会在受理预售人用款申请后,按下列程序进行审查,于1~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一)审查预售人提供的资料;
  (二)必要时前往施工现场勘查工程进度情况;
  (三)用于支付工程款的,根据其施工合同约定和承建商用款申请予以核准用款;
  (四)用于支付购买建筑材料设备的,根据其购销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予以核准用款;
  (五)已批准用款必须直接拨付到收款单位的帐户上,不得拨到预售人其他帐户上;
  (六)批准用款后即时核减后续工程款,下次申请用款审核时以最新核定的后续工程款作审批依据。
 
  四、商会同意使用预售款的,在申请表上加具核准意见;不同意的,在申请书上书面说明理由。
  五、预售人的用款申请获得区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审批通过,并办理完预售款拨付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商会提交(可以传真形式)以下资料留档:
  (一)拨款回执复印件一份;
  (二)监督管理服务费收据复印件一份。
 
  六、预售人注销预售款专用帐户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商会提交(可以传真形式)以下资料留档:
  (一)区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加具了意见的《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的注销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二)佛山市顺德区商品房确权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二OO五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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