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城管(市政、公用、园林)局、房管局(国土房管局),各有关单位:
一、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再对我厅审批(核准、备案)的建筑业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工程监理企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等各类企业进行资质(资格)年检。
二、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凡是我厅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外,一律取消审批过程中专家审查和公示两个环节,以简化我厅行政审批手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广东省建设厅
二OO五年六月十四日 |